推行戲劇課程的目的,是要讓學生認識戲劇、運用戲劇及欣賞戲劇,在一個健康和沒有競爭的藝術空間中,令學生樂於學習和幫助他們成長。戲劇教育是一個愉快的教與學歷程,教師帶領學生參與戲劇活動一起進行探索,讓學生從戲劇經驗中學習戲劇藝術,培養創意,表達感情思想,認識戲劇和劇場藝術的獨特表達形式。
戲劇課堂除了讓學生發掘個人潛能外,亦提供機會給他們了解自己、他人及身處的環境,建立良好的溝通技巧,健康的自我形象,還有是堅毅不屈的信念,懂得承擔責任,面對失敗,為未來的香港作出貢獻,成為有自信和關心社會的公民。
戲劇是一種綜合表演、造型和語言的藝術。戲劇教育就是要讓學生懂得運用身體、動作、感官、語言、文字及空間等發展和建構戲劇意念,表達他們所思所感。
透過學習戲劇,學生能理解和掌握戲劇知識,繼而達至四個主要學習目標。這四個學習目標互相關連緊扣,相輔相成,而且同樣重要,應該在一連串課堂甚或一個課堂裡同步發展:
根據課程發展議會二零一四年六月《基礎教育課程指引-聚焦‧深化‧持續(小一至小六)》文件中提出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發展的九項共通能力包括創造力、批判性思考能力、解決問題能力、協作能力、溝通能力、自我管理能力、運用資訊科技能力、運算能力及研習能力。戲劇教育對提升學生各種共通能力的貢獻,有以下重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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